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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环境学院举行首届学生院长助理聘任仪式

作者:时间:2023-03-02点击数:

习近平主席指出:“我们唯有踔厉奋发、笃行不怠,方能不负历史、不负时代、不负人民。”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,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。3月1日,资源环境学院首届学生院长助理聘任仪式在厚德楼709举行,学院院长汤明、党委副书记张杨帆出席会议,学生思政教育科科长肖国光、学生管理科科长龚双双、渊明学堂高川老师、拟聘任的学生院长助理及各年级学生代表参加会议,聘任仪式由张杨帆主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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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公开选聘、面试考察、考核等程序,学院拟聘任两名学生院长助理,汤明院长为首届学生院长助理颁发了聘书。

汤明强调,设立“学生院长助理”是资源环境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,推进学院民主管理,创新育人模式的具体体现,对学院治理体系创新、深化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、浓厚“三学”氛围都具有重要意义。他对首届新聘学生院长助理寄予厚望,提出要做好七个“员”的要求:一是要做好学校、学院政策的宣传“员”;二是要回归初心,不忘青年大学生的使命和责任,做好同学们的引导“员”;三是要做好老师和同学之间的联络“员”;四是要做好学风建设的监督“员”;五是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做好示范“员”;六是要做好同学们的服务“员”;七是要做好“网格员”的工作,多为青年计,少为自己谋,做青年友,不做“青年官”。

会上,学生院长助理分别进行自我介绍并作了表态性发言。

根据《资源环境学院“学生院长助理”工作职责》,学生院长助理的主要职责包括:列席学院有关重要的会议和活动;收集、反馈学生对学院管理、教育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,提交相关议案;参与学院有关管理制度的起草、修订工作;维护学院安全稳定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;宣传学院的政策、制度、监督学院有关政策制度的实施;协助院长处理有关学生工作等,发挥学生在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。